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1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黑管发〔2021〕7号
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1年公共机构
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地)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省直各单位:
现将《黑龙江省2021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3月15日
黑龙江省2021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
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2021年是实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开局之年。各市(地)、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绿色低碳发展为目标,以节约型机关创建为主线,完善体制机制、抓好示范引领、实施节能改造、强化监督检查、开展宣传引导,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科学谋划“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
各市(地)、各部门要在认真总结“十三五”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基础上,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当前工作面临的形势,统筹谋划本地区、本部门“十四五”时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抓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和落实。要做好公共机构“十三五”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汇总、分析和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机构“十三五”节约能源资源检查自评工作。组织召开全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会议,部署“十四五”时期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构建形成与生态文明建设以及绿色发展相适应的制度体系。
二、扎实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
按照《黑龙江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强化创建进度执行,组织开展2020年度创建验收和查核工作,审定公布2020年节约型机关建成单位名单,汇总2020年全省节约型机关创建总体情况。充分发挥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能效领跑者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典型示范带动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各市(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保障,强化目标和质量管理,确保完成2021年创建目标。
三、全面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落实反食品浪费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公共机构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推动制止餐饮浪费工作纳入公共机构节能检查和有关创建内容。健全餐饮浪费监管机制,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以适当方式通报餐饮浪费典型案例。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食堂要带头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抓好用餐节约。各市(地)、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光盘行动”等节约粮食活动,抓好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推动餐饮浪费监管常态化、长效化。
四、持续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巩固提高哈尔滨市作为“46个重点城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推动各市(地)公共机构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研究制定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开展全省第一批示范点遴选。落实国家塑料污染治理要求,推动公共机构到2021年底前,公共机构全面停止使用《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内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各市(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要求,严格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及标志,倡导推动绿色办公,逐步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广泛开展志愿服务行动,大力推动第一批示范点建设。
五、大力推动节能节水改造
扎实推进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推动各市(地)、各部门实施既有建筑以及供暖、空调、配电、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节能改造,推动省直厅(局)实施节能改造项目,推动开展用水器具、设施设备节水改造。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市场化模式应用,扩大引入市场资本实施节能改造规模,推广齐齐哈尔市统一组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试点经验,形成全省可复制、模块化样板。积极组织推荐各级公共机构参评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动公共机构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节水型单位,争当能效、水效领跑者。
六、全面推广新能源、新技术、新产品
加强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应用政策指导力度,各级公共机构带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持续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广应用节约能源资源新技术、新产品。各市(地)、各部门要继续推动公共机构使用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等新能源,落实“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的要求。积极开展“135”绿色出行行动,推广应用绿色低碳、先进适用的新技术和新产品,助力公共机构率先实现碳达峰。
七、加强监督检查问效
各市(地)要加速推动本地能耗定额系列规章制度出台和施行,逐步开展应用工作。各市(地)、各部门要不断夯实计量统计基础,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强化标准约束和监督检查,持续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继续实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并分解下达“十四五”时期能源资源消耗指标。联合节能监察主管部门加大对公共机构用能单位和合署办公物业服务单位的监督指导力度,推动能源资源消费和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加强社会舆论监督。
八、强化绿色文化宣传
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低碳日、世界粮食日、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充分展示“十三五”时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成效进展,大力宣传“十四五”时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目标任务,鼓励使用共享单车,减少机动车使用强度,营造绿色办公环境,推动广泛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
九、开展教育培训建设
建立与专业研究机构、专家定期研究节能环保形势的机制,深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节能服务机构合作,针对推广绿色技术产品、大数据分析应用等问题开展研究,创新解决方式、挖掘潜力、优化管理。各市(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才培养,积极组织参加远程和面授培训,组织开展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节能工作专项培训,推动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全省公共机构节能教育培训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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