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9 15:14 来源: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字体:

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有关要求,现公布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遵循公正、公平、合法、全民的原则,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方便社会公众准确及时了解各项相关制度规定和工作动态。一是筑牢网站载体。坚持把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载体,定期分析网站安全管理形势,组织网络安全检查,实施网络安全专人负责制,确保网站管理严格规范、运行安全稳定二是严格信息发布。始终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查流程,所有上网信息均需填写《网站信息发布(修改)保密审查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保密审查人、局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门户网站发布。三是规范实施公开。在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前提下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规范答复文书标准格式,全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四是加强监管指导。严格落实《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强化政务运转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和督促智慧幼儿园、手机公积金等平台政务公开管理,确保常态长效公开、主动及时公开、准确有效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不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个别单位对政务信息公开重大意义认识不够,有时还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不主动等问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提高对政务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思想认识,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时效性。二是及时做好答疑释惑、网络舆情研判及应对等工作,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公开作用。三是借助机关事务信息化建设有利契机,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要求,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责任编辑:张振源

【打印本文】 【关闭】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山路202号 邮政编码:150001

电话:(0451)82609113 传真:0451-82629328 本网站已支持IPv6

img

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主办

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承办

政府网站标识码:2300000089

备案序号:黑ICP备19002157号-1

黑公网安备23010302000534号

智能问答机器人 hi! 我是智小龙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