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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房产出租申报流程

日期:2019-04-19 16:24 来源: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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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租赁单位填报出租申报审批表,及该租赁资产的申报材料,报机关服务中心;

 2.机关服务中心报局资产处审核后,报财政厅资产局审批(局管资产由局资产处审批);

 3.审批通过后,进行资产评估,未批准的退回各单位;

 4.评估后,委托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网上公开招租;

 5.招租成功后,持成交确认书与资产租赁单位签订合同;

 6.合同签订后,由机关服务中心进行复核、统计,报局资产处监管(财政厅审批的报资产局监管);

 7.各单位履行合同。

责任编辑:张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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