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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中)直单位公有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审批办理流程

日期:2019-04-19 14:25 来源: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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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申请单位持专户银行开具的《单位存款证明》到省直资金管理中心,核算可用资金余额;

 2.向省直机关房改办提交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报告及相关材料;

 3.省直机关房改办资金审批科审核申报材料及预算;

 4.现场勘查论证,组织业主公示;

 5.省直机关房改办资金审批科提出意见提交主任办公会,履行签批程序报局主管领导审批;

 6.省直资金管理中心拨付款项。


责任编辑:张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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