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报销流程
日期:2019-04-17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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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报销流程 | |
政策依据 | 《黑龙江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
服务对象 | 局机关在职人员 |
办理条件 | 符合出差要求并持有省直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单等相关材料 |
办理单位 | 财审处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30 13:30-17:30 |
办理地点 | 政府1号楼162室 |
联系电话 | 0451-82627952 |
办理流程 | 1、公出人出差前到财务科(162室)领取省直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单,准备好公出文件,省内出差,由分管局长和处室负责人签批。省外出差,由主要领导和处室负责人签批。 2、公出人出差工作结束后到财务科(162室)领取省直单位差旅费报销单,根据材料填写差旅报销单,由财务科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分别由处室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财务分管局长签批。 3、财务科受理签字程序完成的报销单,办理结算。 |
收费情况 | 不收费 |
提交材料 | 1、省直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单; 2、公出文件; 3、省直单位差旅费报销单; 4、公出消费原始单据; 5、公出期间用公务卡消费的需提供消费小票。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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