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莅临我局开展立法调研
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莅临我局
开展立法调研
为加快推进《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草案)》出台,2025年2月26日,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调研组对省机关局立法工作进行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存新介绍立法工作开展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常荣出席并作讲话。
省机关局严格贯彻落实国管局法治化建设部署要求,主动承担地方机关事务立法先试先行责任,严格依照上位法,充分借鉴省外立法经验,聚焦机关事务工作7项服务职能、5项管理职能、3项保障职能,以立法形式系统总结提炼和固化优秀经验做法和制度成果,推动机关事务工作边界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全面提升全省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保障工作效能。
省人大调研组指出,省机关局立法前期工作扎实完备,立足机关事务管理边界,明确法律责任,体现新时代新要求。下一步,省机关局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进一步加快推进法条修改完善,充分体现龙江特色,广泛凝聚社会共识,突出立法科学性、可操作性。通力协作,加强配合,提高立法工作效率,推动《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草案)》高质量出台。
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程绍新,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董伟俊及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综合处有关同志参加调研,省机关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威武、王鹏及办公室、资产处、法规处等有关同志参加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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